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不包函35岁)。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不包函45岁);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 5、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 6、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缴纳社保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深圳考取的资格证书需在深圳参加相关考试)。 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2017年深圳积分入户人才引进审批制办理条件: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以上,符合深圳积分入户人才引进基本条件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在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范围内审批办理。每月申报两批,并进行申报人员名单公示。